一定要咬死国资

这个周末很忙。

周六早上,被请去属地派出所谈话。

谈话的主题很简单:合理维权

下午,我去了浙金。

亲眼看到前几天一起聊天的老太太倒在地上。

我一直在打 120,一边打,一边和便衣、警察反复沟通,尽管他们很冷漠。


周日下午,我作为代表之一进入沟通流程。

六个人,我们逻辑都还算清楚。

诉求、问题,该问的,都问了,只是对方仍然还是给不到实质性的答复。详细的内容我也不再赘述了,都有总结的录音。

该施加的压力,也没有留手,有人在过程中情绪失控,有人语气发火,我觉得这是需要的。

该诉的苦,我们也都诉说到位,有位代表说完情况后直接落泪了。很多人生活情况很严峻,我们几个人也只是一个缩影。我也重申了这不是普通的金融问题,已经关系到浙江的民生问题了,并且要求转班的人把这些活生生的案例必须汇报上去。


目前,这件事被分成了两个脉络:

一条,是祥源相关的兑付问题;另一条,是浙金余额被挪用的问题

看似是两条线,其实是一条根!

我仍然坚持原来的判断:

国资,是第一责任人。

不是“之一”,是第一。理由有三条。


第一,国资违规退出,程序本身就违法

按基本要求,国资退出,必须先清债、再退出

这是国家文件中明确规定的。

但在浙金事件中,国资的退出发生在债务未清、风险未解的阶段。

这意味着什么?

意味着国资并不是在“完成使命后退出”,而是在风险暴露前撤身离场

如果这种退出被默认成立,那所谓“国资参与”,就只剩下收益阶段的责任,而没有风险阶段的义务。


第二,监管失职,不是事后问题,是全过程问题

很多人喜欢把“监管失职”理解成:出事之后没管好。这是不对的。14号令明确要求,所有股东都不但有出资收益的权利,也必须有相关的监管义务。

当资金流向出现异常时;当余额被挪用时;当项目逻辑已经偏离原有设计时。

这些都不是“一天之内完成的”。

问题是:监管在哪里?成立自13年的浙金平台没有监管账户?这是今天代表一个很强烈的质疑点。

如果监管存在,那为什么风险可以一路累积?如果监管不存在,那这个平台凭什么让公众相信“安全”?甚至一直背着政府的名头。

监管不是免责牌,恰恰相反,它是责任的放大器


第三,国资背书,是这次事件发生的直接诱因

这一点,必须说清楚。

很多人参与进来,不是因为收益高,不是因为贪婪,而是因为,这是一个有国资背景的平台。

国资的存在,本身就是一种信用放大器。

它不需要你说一句“保本”,只要你站在那里,普通人就会默认:

“至少不会出大问题。”

而正是这种默认,把无数人的积蓄引入了这个系统。

既然享受了信任红利,就必须承担信任破产的责任。


所以,我为什么反复说:

要咬死国资?

不是因为它“有钱”,而是因为它:

参与了、背书了、退出了、却想在出问题的阶段隐身。

这是不成立的。也是我们绝对不允许的


这件事,不是几个家庭的悲剧,而是一次制度信用的消耗。

如果国资可以这样参与、这样退出、这样切割,那么下一次,任何一个类似的平台,甚至所谓的银行,都可以复制这条路径。

到那时,受伤的不会只是这一批人。而是所有还愿意相信“政府”的普通人。


这篇文章不喊口号,也不指挥任何人。只想把一件事说清楚:

在浙金事件中,

国资不是旁观者,

不是配角,

更不是“已经退出”的历史角色。

它是信任起点,也是责任终点

这件事如果被处理成“非吸”、“诈骗”,那真正被处理掉的,不是风险,而是公信力本身

我们不承认这个事件是所谓的“祥源事件”,我们更多的知道这件事件发展的过程中,浙金与金融办涉嫌大量的违规与失职,我们只知道一个点:国资是第一责任人。不要让老百姓因为你们的失职而买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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